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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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 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
2、 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
3、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 加班加点的工资;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2.昆山市劳动法归生保底工资?
2016年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按昆山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1370计算,周内加班费每小时应该拿多少
根据下述依据:
昆山的最低日工资为:65.49元,每天按8小时工作制算,小时工资:8.18元,加班按照200%计算应给16.37元。
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四种不能拒绝的加班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必须完成的生产任务
4.现在昆山职工最低底薪到底是多少???
吴江市,但仍需另行支付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和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5.2元调整为5、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市区.8元。
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口径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原620元调整为690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察,依法查处、高温、低温,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四、关于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计算口径
根据省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照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苏府[2005]92号),努力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六,用人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
(三)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月工资剔除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的项目和缴纳的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中班、夜班;
2:
1、吴江市,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的应保持实发水平不低于上年水平、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和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加班加点的工资,确保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提高、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690
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的通知
苏劳社险〔2005〕22号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5]20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保落实职工的最低工资权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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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昆山每年最低基本工资上调多少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近年来,我市通过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筑起保障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底线。
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须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6.昆山最低工资已调至1820元,周六周日工资按劳动法是咋算的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已调至1820元,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若劳动者周六和周日加班的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7.2021年昆山统一底薪多少?
昆山最低工资2280元每月。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元/月调整为228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8.5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8.今年昆山的底薪涨了吗?
涨了,从2014年11月1日起,昆山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530元调整到1680元。
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4年11月1日起昆山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规定,昆山属于一类地区,将与江苏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50元,由原来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也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来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
9.现在昆山最低工资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7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20元,由原1820元/月调整为19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5.5元/小时调整为1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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