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普尔家庭资产象限图 ”想必大家并不陌生,科学的家庭财富应该配置为4个部分:
第1部分:要花的钱(占比10%)
第2部分:保命的钱(占比20%)
第3部分:生钱的钱(占比30%)
第4部分:保本升值的钱(占比40%)
标准普尔家庭资产象限图
这里提到的百分比不是严格的数值,而是一个配置建议,尽量按照这个比例匹配家庭财富,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做适合自己的配比微调。 这篇文章我来给大家分享第4部分“保本升值的钱”
“ 生钱的钱 ”和“ 保本升值的钱 ”都追求资产增值,但“ 生钱的钱 ”侧重高收益,“ 保本升值的钱 ”侧重安全性。所以这两笔钱的去处是不同的。
“ 生钱的钱(资产的30%)”是用来赚钱的,所以可以承担风险,追求收益最大化;
“ 保本升值的钱(资产的40%)”则不然,这笔钱用于养老金、子女教育金及婚嫁金的储备,所以要保证绝对安全,不能承担任何风险。
这就不得不提到世界最成功投资家巴菲特的三大投资原则:
1、保住本金;
2、保住本金;
3、谨记第1条和第2条
为什么巴菲特会这么看重本金安全?因为本金损失非常可怕。你可能没有算过这笔账:
· 如果本金损失10%,想要回本,就要实现11.1%的收益率。
· 如果本金损失30%,想要回本,就要实现42.8%的收益率。
· 如果本金损失50%,想要回本,就要实现100%的收益率。
可见,本金损失一半,想要回本就要投资翻倍才行,这个难度就非常大了。因此,无论个人财富还是家庭财产,有一笔绝对安全的钱很重要,特别是用于子女教育和未来养老金的钱,绝对不能亏。在选择安全的金融工具时,有一个选择是“万能型年金保险”。
年金产品有绝对的确定性、安全性。
1、合同约定每年领取固定金额的保险金。
2、合同约定所交保费到期领取。
3、合同约定万能账户有最低保证利率,保证没有领取的保险金可以复利增值。
注:复利的力量是巨大的,如图所示。
现在市场很多资产管理产品是无法保证这样的确定性的。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无论是银行定期存款、短期理财还是货币型基金产品,收益越来越低,这都是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就要保持市场一定的资金流动性,贷款利率就不会大幅度提高。
而且,如果保证目前水平的GDP增速,经济总量在2033年左右超过美国是必然的,因此长期持续的低贷款利率是可预期的。
贷款利率长期保持低水平,存款利率不会独自提高,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也会渐渐降低。
但,保险产品都是合同约定的,无论未来利率水平如何变化,约定好的就不会变化,这是对未来现金流的一种锁定。
保险产品的确定性、安全性,依赖于保险公司的安全性。
保险公司是风险厌恶型金融机构,在核保阶段就会拒绝高风险标的,风险大是很难承保的。如果承保了风险较大、保额较高的保单,保险公司也不会自己承担全部风险,而是通过再保、分保的方式,把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其他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有风险大家一起承担嘛,把风险分散化,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而且,中国保监会在2012年初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简称偿二代)》,对保险公司进行安全经营的监管,各保险公司需要定期向当地保险监管部门上报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一旦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快要下降到安全线以下,保险监管部门就有权力采取一些监管措施,比如暂停公司的新业务开展,要求股东注资,转移部分现存业务等,直到其偿付能力恢复至正常水平才能恢复全部业务,以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寿险公司的安全性更高,因为《保险法》第89条第2款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显然,寿险公司是受到重点保护的。
即使“依法撤销”,也有第92条进行保护性限制:“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年金保险属于人寿保险,是寿险公司经营的,产品的安全性毋庸置疑,这也是寿险敢于承诺终身的原因所在。
保险产品的附属安全功能
除了保单本身的安全,人寿保险还有很多特别的附属安全属性,从其他方面保证资产的安全。包括传承安全、债务隔离和个人财产保护等等。
以传承安全为例,一个人的遗产传承给下一代,要过很多道关卡,比如继承权公证关、遗产偿债关、未来有可能的遗产税费关等等。
遗产是要优先偿债的,即使写了遗嘱只留给孩子也是如此。《继承法》第33条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但,在不涉及恶意避债的前提下,自己有一份人寿保险,身故受益人写了自己的孩子,这笔钱就不被视为遗产,因此以上提到的大部分风险都会消失。
法规参考:《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注: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没有什么金融工具比万能型年金保险更安全
· 进可攻:长期万能账户复利结算,且有最低保证。
· 退可守:合同约定绝对安全,而且在很多方面优势明显(养老储备、个人财富保护、资产传承等)
“ 保本升值的钱 ”配置万能型年金保险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