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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怎样记加班工时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怎样记加班工时  第1张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计算公式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1.一般加班费怎么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 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2.加班工资如何算

新的加班工资应该这样算

  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出台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加为11天,法定假日增加了,工作时间相应的减少了,加班工资的折算也有一定的变化。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劳动节放假1天(5月1号);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天);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公民放假的节日安排职工的加班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因全体公民放假节日的调整,职工的工作日相应的减少了。劳动部新下发了《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公布了职工全年日平均工作时间和月计薪天数的办法。
  通知规定,全年职工的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50÷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是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8小时。
  通知还规定,按照《劳动法》第51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作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结算周期内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改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150%的标准制服加班工资。



3.一个月只上了几天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上几天就算几天的工资。

工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4.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5.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如果是标准工时制,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日工资=劳动者月工资/21.5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1.5
双休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2.0
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3.0

按照规定,在工作日或双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应的补休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补休的,仍然应当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6.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①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7.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44条。



8.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9.员工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

加班费是可以按小时算的,因为您的员工只是临时加班。如果加班费少的话,大家也许会有意见哦。
也可以将工人分成两拨。
一拨是白天工作。另一拨可以晚上来上班。这样的话。连加班费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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