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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  第1张
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结合全市实际,对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1元。

1.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顾名思义就是要达到的最低要求。而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一、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一)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二、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每小时15.7元;(二)每小时14.4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7元。(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4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将全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50元、1100元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三个档次,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6元、13.2元、11.5元调整为15.7元、14.4元、13.2元三个档次。按相关规定,成都市应从省政府发布的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中,选择适合标准执行。



2.2021年成都市生活最低标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8.7元;


(二)每小时17.4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区(市)县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3.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和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7]26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     (二)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7.10元;     (二)每小时6.0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10元。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0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标准从2007年12月26日起执行。



4.成都市最低工资

2014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成都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2.6元、11.1元,那么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又调整为多少?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具体介绍2014年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最低工资标准2014
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00元、107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2.6元、11.1元。
(一)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14个区(市)县将执行1200元/月、12.6元/小时的标准;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6个县(市)将执行1070元/月、11.1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在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



5.成都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谢谢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 (二)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7.10元; (二)每小时6.00元。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10元。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00元。



6.成都公积金2021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



7.成都低收入证明的标准?

标准如下: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8.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不对的,单位给的工资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成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0年8月1日起城区每月最低850元, 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和新津县等7个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80元(每日35.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20元。    



9.成都最底工资标准是多少

三、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50元(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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