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与“质押”是很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很多人都把它们混为一谈,首先,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说简单点,抵押不需要转移抵押物,质押需要转移抵押物。其次,标的物不同,抵押通常适用于不动产,如房产,质押多适用于动产,有价证券等。最后,成立要件不同,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举个栗子
比如老刘有一辆汽车,想用它去贷款,如果你去抵押,那么你办理完抵押后你可以带着钱开着车回家;但是,如果你办理的是质押,那你只能打车带着钱回家了,这辆质押的车你是不可以开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