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97,431,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2%。2020年1月16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397,431,755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2020年1月17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397,431,75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及孳息被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司法轮候冻结7轮。2020年1月21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部分全部解冻及轮候解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116-04、0117-03、0121-04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277、278、279、280、281、282、283、284号及(2020)京03执277号之一、278号之一、279号之一、280号之一、281号之一、282号之一、283号之一、284号之一),获悉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先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又被司法解冻及轮候解冻。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一)被冻结基本情况
1、被司法冻结情况
■
2、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
上述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包括公司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产生的孳息,轮候冻结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经上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相关说明
经征询新华联控股,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新华联控股旗下子公司出现诉讼纠纷,该事件触发了新华联控股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之间所签署的借款协议之还款条款,因新华联控股未能及时还款,导致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
二、公司股份解冻
■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