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关于信用卡逾期客户委外催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信用卡逾期客户委外催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信用卡逾期客户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徽商银行关于信用卡逾期客户委外催收采购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5家机构提供催收服务,进行信用卡逾期客户催收;
5.最高投标限价:按照逾期账龄分段设置服务费率,按照催收回款金额,据实支付;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和项目规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5家机构提供催收服务,进行信用卡逾期客户催收;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 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1.2 投标人应诚实守信,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在企业信息页面下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银行业的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客户书面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2具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招标人催收项目,负责人应该具备3年以上的银行催收业务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招标人的催收工作(须提供负责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项目负责人简历)。
2.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或成立至今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纳税信用等级,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不进行联合体投标和不转包不分包项目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每天工作时间(上午09: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00分),将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及“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所需资料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初步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最终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
4.2因疫情原因,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信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以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即邮件送达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视同逾期交付投标文件)。考虑到邮寄运转问题,请各投标人谨慎把握时间,以免错过投标截止时间。
4.3逾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4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