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违约金和利息该怎么算?
有位网友反映,他的民生信用卡欠款12000元18个月,现在涨到了31000元,这是否正常呢?
首先大家需要明白逾期费用分两方面:违约金+罚息(其中违约金按账单的周期计算,罚息则按日计息,还款时一并收取。)
就用文章开头那位朋友的例子吧。他的信用卡账单日是每月17日,最后还款日每月7日。
为了计算简便,假设他7月18日消费了6000元,7月22日消费了5000元,8月14日消费了7000元,到8月17日的账单日时,总共透支18000元,最后还款日9月7日,最低还款额1800元。
1、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 = 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 5% ×18 ≈1800 × 5%×18 ≈1620元
(最低还款额 = 预借现金交易本金(取现)及利息 + 服务杂费 + 账单剩余金额的10%(或其他比例) + 未偿还的上期最低还款额)
2、计算罚息:
未清偿罚息金额 = 16000 × 540天(18月按540天算)×0.05% =4320元
那么欠款12000元,18个月之后应该还款的本息及违约金总共是168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1.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2.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3.贷记卡(信用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4.违约金:各大银行的违约金基本是按照“持卡人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进行收取;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信用卡、不同类型持卡人,一般还会有一个“最低起步价”。
信用卡是大多数年轻群体日常消费购物的好工具,但前提一定要合理用卡、理智消费,尽量避免逾期,否则,产生高额的逾期费用不说,还会影响自己宝贵的征信记录,这就得不偿失了。
但如果银行或者第三方催收公司强制让你多还钱,你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或者到当地的银监局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