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实施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021年1月6日,公司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20000002042000018569282),并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转入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项目需支付款项时,将从存款专用结算账户将款项及存款利息划转至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外支付;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将与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9)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2,424.9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0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商业银行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1-00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5天、43天、105天、21天、90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入本金合计人民币27,000万元,其中已到期赎回人民币17,000万元。具体如下: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
(1)产品代码:DFJ2005139;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产品挂钩标的:3个月美元LIBOR利率;
(4)认购金额:7,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6月22日;
(7)产品期限:35天;
(8)预计年化收益率范围:1.35%—3.30%;
(9)产品收益计算方法: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持有期限)÷365;
(10)清算交收原则:到期日当日支付本金,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支付利息;
(11)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5月18日。
2、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
(1)产品代码:DFJ2007159;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产品起息日:2020年7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25日;
(7)产品期限:43天;
(8)预计年化收益率范围:1.35%—3.03%;
(1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7月13日。
3、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产品代码:DFJ2009068;
(5)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14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28日;
(7)产品期限:105天;
(8)预计年化收益率范围:1.35%—3.00%;
(12)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14日。
4、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产品代码:DFJ2101035;
(5)产品起息日:2021年1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28日;
(7)产品期限:21天;
(8)预计年化收益率范围:1.35%—2.76%;
(10)清算交收原则:到期日当日支付本金,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利息;
(11)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12)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月5日。
5、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1)产品代码:DFJ2101024;
(6)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7日;
(7)产品期限:90天;
(8)预计年化收益率范围:1.35%—3.1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投向均为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受托方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9)为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均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2,424.9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2.7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