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咬文嚼字》杂志在发布“2015年十大流行语”时指出,新版一百元人民币上“壹佰圆”的“圆”字系错用,应当使用“元”。事实上,“圆”与“元”为通用字,并非错用,且长久以来人们对“圆”字习以为常、欣然接受,将之视为错用未免吹毛求疵、小题大做。
《辞海》中解释,“圆”字繁体为“圆”,简写作“元”,是中国的货币单位;而“元”字通“圆”,为货币单位,亦为一种货币的名称,如“银元”。这便是人民币上“圆”字的语言学依据。
旧《辞源》将“银圆”的解释为:“铸银货作圆形,始自近代……俗省作元。”所以“银圆”也被写作“银元”,“壹圆”也可写作“一元”,在货币范围内“元”便成了“圆”的简写。其实不仅是人民币,港元也有“圆”、“元”二字通用的现象。1993年起,“港圆”改为现行名称“港元”,但部分新发行的港币纸币与所有硬币仍旧保留“圆”的用法。
不过最初“圆”、“元”二字意义并不相同,读音也有差异。《说文解字》中记载,“圆,圜全也;元,始也。”也就是说,“圆”表示流畅的弧圈;而“元”意为最初。“元”字最早在货币史上出现,始于元代,当时金银钱被称为“元宝”,有元朝之宝之意。后来随着汉语的发展,“圆”、“元”二字读音相同,便具备了同音假借的客观条件,又由于“元”笔画简单,所以民间逐渐以“元”代“圆”,取其便捷。
货币承载着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纸币的国家,现在纸币上用的“圆”字也是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币制条例》中记载:“中国国币单位,着即定名圆,暂就银为本位。”即采用银本位制度,规定国币以圆为单位定名为“大清银币”。至此,单位“圆(元)”在政府法令中得到了正式的承认,取得了国币单位的地位。
不过在《币制条例》定“圆”为国币单位之前,一些硬币、纸币已在本身标以“圆”。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北洋机器局所造银币便已在币面注明“壹圆”字样;当时中央银行的大清银行在其发行的大清银行兑换券上也使用了“圆”。对于民间始用货币单位“圆”的时间,著名货币史学家彭信威指出:“圆和元的名称早在乾隆年间就已使用,例如乾隆五十四年闽浙总督奏明厦门到鹿耳门的船价就是以圆计算。西藏铸的银币,在当时的公文中也称圆或元。”
1914年,袁世凯在北京以大总统的名义公布《国币条例》及《国币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圆”为一个价格单位,每枚银元重量为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草拟了《国币条例草案》,确定“本位币:银币一圆”,“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零八毫为价格单位,定名曰圆”,“一圆银币总重量为七钱二分,银八九、铜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5年2月21日周恩来总理签署《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宣布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并说明:“新币面额,主币分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五种,辅币分为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六种。”同日,《中国人民银行通告》宣布发行主币壹圆券、贰圆券、叁圆券、伍圆券、拾圆券五种及辅币六种,由此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单位。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200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都规定:“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为角、分”。
人民币的收藏爱好者可能会发现,第一套至第五套人民币中使用了不同的“圆”字,有的为简化字,有的为繁体“圆”字。这是由于汉字简化过程中使用规定不同所致。在第一、二、三套人民币设计制作时,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推广使用简化字,因此这三套人民币使用了“圆”字。第四套人民币吸收了国家对汉字整理和简化的成果,人民币上的所有文字均按照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意见,使用《汉字简体方案》和《通用汉字字型表》规定的标准简体汉字,6种主币面值的“圆”字都改成“圆”。
近日又有人提出,新版人民币上“壹佰圆”中的“壹佰”二字是繁体字,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么“圆”字应书写为“圆”。其实“壹佰”二字在此处应视为大写数字,而非繁体字。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在特定的场合(如账单、支票、发票、合同中),由于小写数字容易被篡改,故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遵循货币数字和货币单位书写一致的原则,货币单位也使用了相应的大写“圆”。
“圆”字于货币中的使用在中国古代溯源已久,其国币单位地位在官方认定和民间认知方面也于近代达成一致。作为国家发行的流通货币,人民币自然备受关注,其票面图案及文字设计都经过了层层论证。小小的一个“圆”字便有如此多的说道,人民币承载的历史和文化之厚重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