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本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本人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 元)整,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利息由双方商定为准。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现金支付给甲方。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那份加收 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在逾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清借款的情况下,甲方要无条件把车辆过户给乙方。
四、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抵押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为: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原机动车主: 。
注:附《车辆所有权证明协议》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