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公共服务提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全市人民,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公共服务提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详见>>
《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推进民生保障提效公共服务提质的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不断巩固,民生服务优质均衡、便捷高效,民生安全维护有力、和谐有序,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聚力织密民生保障网,城市发展更有温度;聚力打造民生服务圈,市民生活更有品质;聚力增强民生安全感,安居乐业更有保障。
【住房】
《实施意见》指出,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围绕“住有所居”,制定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安居政策以及公租房保障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措施,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公租房制度定位,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持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探索建立新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深入推进人才安居工作,建立“租购衔接”的梯次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到2025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新增公租房保障1万套(户),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6万套(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616个。
【教育】
《实施意见》指出,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围绕“学有所教”,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0%以上,等级园占比达到7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目标。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优质高中资源占比稳定在85%以上,重点建设17所领航学校和25所特色高中。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每个区布局1所特殊教育学校。充分考虑户籍制度改革、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等政策因素,持续加大学位供给。
到2025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不少于250所,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不少于7万个,新改扩建中小学不少于150所,新增中小学学位不少于20万个,新改扩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50所。
【健康】
《实施意见》指出,提供更有品质的健康服务。
围绕“病有所医”,强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到202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9.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3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0.5%以下。实施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基层防控、院前急救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职业人群、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到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新增1—2个国家级和3个以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诊疗中心,发展一批全国以及区域领先的专科特色医院,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8.8张,三级医院达到70家以上,急救站点达到140个,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4000台。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10万、2.5‰以下,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至82.4岁以上,居民健康主要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编辑整合:商佩 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