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小壹口 壹口合规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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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福建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对辖区某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3名员工未及时注销证券账户
处罚决定书载明,该证券营业部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对员工开立证券账户情况缺乏有效监控:13名员工入职超过半年未注销证券账户,其中:2名员工入职超过五年未注销证券账户,1名员工入职后开立证券账户;
二是未按要求发放经纪人执业证书;
三是未按要求开展经纪人岗前培训和后续职业培训。
监管部门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依规对其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要求营业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有效监控员工证券账户开立及交易情况,规范经纪人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提交书面报告。
什么情况,问题出在哪?
猛一看,总觉得哪里不对?第一个疑问就是证券从业人员入职后必须注销证券账户吗?
细读之后,壹口认为这里面的重点不在于“销户”,而是“缺乏有效监控”。
从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来看,只是明确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以及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未限制其开立证券账户的权利。因此,综合理解这个处罚决定,壹口觉得有以下两种比较大的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该证券公司制定了员工入职半年应注销证券账户,而该营业部未严格落实公司要求;
第二种可能是:该证券公司未限制员工入职后是否可继续持有/新开立证券账户,也未建立员工证券账户报备、监控等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无论哪种可能,总归其导致的结果是:该证券营业部无法实现对员工炒股行为的有效监控。
老生常谈,唠叨两句
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的丰富,证券账户的功能也在逐步从单一的炒股功能在向多用途、综合账户转变,使用价值越来越大。
直接限制从业人员开立证券账户,从公司管理上看是简单了许多,但总感觉有点因噎废食,壹口觉得不是很可取。
很多公司制定了制度,建立了机制和系统,要求员工报备手机、证券账户等信息并纳入公司监控,各个方面做的都很到位,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在此,壹口有两个小建议:
一是从爱护员工的角度,更加重视这项工作。同样的程序和手段,重视程度不同,也会导致其效果的天壤之别。严管才是厚爱,机构在这方面应该执行的更加严格,监控的手段、频率以及方式、方法应该更加丰富,让这种违规行为可生存的空间尽可能的狭小。毕竟,从现有的处罚看,很多违规炒股的人员都是部门老总和业务骨干,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培养了很多年,一朝被查处对公司也是不小的损失。
二是在重视事中监测和事后处理的同时,更加重视事前教育。加强警示教育,是一个不错的手段。警示教育发挥作用的关键有两个:一是高频,二是真实。要尽可能用真实的案例、高频率的展示,日积月累方能让员工产生比较强的敬畏之心。壹口认为,偶尔一下的警示教育,还不如不搞,反而容易适得其反,让员工觉得被抓只是小概率事件!
追本溯源,归根结底,这事的本质还在于员工自己,希望大家都能遵规守纪,合规展业,挣该挣的钱,拿该拿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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