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贵莲 来源:检察日报
犯罪嫌疑人和车主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暗藏重重陷阱;之后,通过不收车主利息等方式制造车主“违约”,将车开走卖掉——
嫌疑人供述,一般情况下,他会在车辆上装两个GPS,这样,即便车主拆除一个,还有一个可用,他还能找到车辆
套路贷陷阱示意图 开文图
抵押贷款广告做到地铁上
程阳阳是一位在上海自主创业的小伙子,多年来兢兢业业,生意红火,在上海市内环买了大平层住宅,车子也更新换代为卡迪拉克汽车。2016年5月,程阳阳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款项洗劫一空,携款逃跑。公司遭受灭顶之灾,资金一下子捉襟见肘。
程阳阳本想通过贷款方式渡过难关,但找了几家银行,都因为不符合贷款政策吃了“闭门羹”。他又找朋友王志帮忙找小额公司借款,利息接近2分,超出心理预期。
2016年6月的一天,王志乘坐上海地铁2号线,一条醒目的电子滚动广告映入眼帘,“车辆抵押,低息贷款”。王志拍下照片,马上与贷款公司联系,得知对方叫财庆金融公司,可以为车辆做抵押贷款,利息1分。
出于对朋友负责,王志第二天特意到财庆金融公司去“踩点”,咨询车辆抵押贷款的事情。当时,财庆金融公司前台人员告诉他,可以做上门服务,对车辆做评估,评估完成之后即可做抵押,利息不到1分。王志立即打电话就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程阳阳。
正在为资金周转急得焦头烂额的程阳阳,接到王志的电话精神为之一振,连忙与财庆金融公司联系。双方商定,3天后财庆公司派人上门服务,为车辆做评估。
抵押车辆不翼而飞
2016年6月22日,一个自称名叫蔡真的人上门找到程阳阳,自我介绍是财庆公司的评估师。他绕着凯迪拉克车观察了一会儿,告诉程阳阳,这部车子可以抵押贷款8万元。
随后,蔡真向程阳阳出示三份材料:一份借款合同,一份车辆借款估价单,一份委托合同。借款合同上写明,程阳阳用车辆抵押给对方公司,从对方公司借款人民币8万元,月息为1分,借款期限为6个月,至2017年1月15日止;还款方式为每月支付利息,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第二份车辆借款估价单上,显示车辆评估价为人民币8万元。合同上用一行小字注明了违约条款,在甲方认为该车辆存在灭失风险,或逾期行为将危害其资金安全,或GPS异常等情况,财庆公司有权对该车辆变卖,实现抵押权。第三份委托书载明,程阳阳委托对方公司到车牌所在地办理车辆抵押,盖抵押章的相关事宜。
程阳阳在经营公司上经验丰富,但是对于抵押合同却是门外汉。他没有仔细浏览合同条款,也没有详细询问,就按照蔡真的要求签了字。
蔡真对程阳阳说,按照公司规定,抵押车辆需要加装GPS定位,便于贷款公司实时了解车子的动向,并要程阳阳回避。半个小时后,车子GPS定位系统安装完毕。
蔡真告诉程阳阳,合同拿回去盖章后快递寄给他,并要求程阳阳把备用钥匙、车辆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给他保管。之后,蔡真往程阳阳的银行账户上打了8万元。
7月26日15时,程阳阳在外面办完事情,发现停在徐泾镇育才路车位上的凯迪拉克车不见了。程阳阳以为是被偷了,要报案时突然想起,车子的备用钥匙在蔡真处,是不是他开走的?
电话联系不上蔡真,程阳阳喊上王志赶到财庆金融公司,蔡真不在,公司里的人也联系不上他。就在程阳阳和王志坐地铁返回的路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凯迪拉克车子的GPS出现异常,在我这里做检测,好了之后还给你。”对方口气很委婉。又过了一会儿,程阳阳接到另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车子在我这里,你想要的话就准备12万来开回这辆车。”
程阳阳连忙报警。
“收车”理由各不同
无独有偶,葛晓晓也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2016年5月31日,葛晓晓想扩大公司经营,急需资金周转,想办抵押贷款。蔡真与葛晓晓商谈了抵押贷款的具体事宜。
当时谈好,葛晓晓名下的一辆帕萨特轿车抵押给对方,抵押款10万元,需要一次性支付1200元GPS安装费,2000元手续费,以及每半个月的利息1000元,共需支付3个月6000元利息。
蔡真打了10万元到葛晓晓的账户上。钱到账后,葛晓晓加了蔡真的微信账号,支付了GPS费用和手续费、第一期利息1000元,并和蔡真约定好,每次支付利息都用微信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和30日之前。
2016年6月14日下午,葛晓晓通过微信支付了第二期的利息1000元到蔡真的微信上,但不知为什么,蔡真没有收款。下午3时许,葛晓晓打电话给蔡真,让他收下钱。蔡真答复说,知道了,但仍一直没收。第二天,1000元被退回到葛晓晓的账户里。葛晓晓再次发送1000元到蔡真的微信账户,但对方拒接电话,也不收钱。
两天后,也就是6月16日早上7时许,葛晓晓发现停放在家附近的帕萨特轿车不见了。葛晓晓马上联系蔡真,电话还是打不通。下午,一个叫蒋龙腾的男子打电话联系葛晓晓,说车子现在他手上,因为葛晓晓违约了,蔡真委托他全权处理这件事。蒋龙腾让葛晓晓给他16万元钱,“赎回”那辆帕萨特轿车。
2016年6月30日,葛晓晓得知车子已经被过户给第三人了,之后就再也联系不到蔡真了。
被害人颜平的车被开走,蔡真给出的理由更加奇葩。颜平的宝马7系车子使用了1年,车子崭新,保险手续齐全。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他在朋友圈咨询小额贷款的事情。2016年7月15日,蔡真找上门来,表示可以做汽车抵押短期贷款。颜平同意,晚上8点与蔡真看好车并签好合同,蔡真提出要在车上装GPS,并让他回避,以防被车主看见拆掉。于是,颜平按他们的要求,走到马路拐角,刚点了根烟抽了几口,大概也就二三分钟,回头一看,发现车不见了。
颜平打电话问怎么回事,蔡真说这辆车没有办理保险手续,是骗贷,让颜平去安徽找他。颜平立即报警。
“收走”的车转手卖掉了
蔡真将这些车子弄到哪里去了呢?警方侦查发现,蔡真将抵押的车辆卖给上海瑞闻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起蔡真,瑞闻公司的人都认识。据他们介绍,2016年到2017年间,蔡真做二手车生意,经常来这里卖车。有些车是他本人来卖的,有些车子是他朋友来卖的,但钱都打到蔡真个人账户。瑞闻公司看到车辆手续齐全,有委托文书,就收购了车辆,之后将车子转手卖掉,赚取差价。
上海合灵设备公司也证实,自2016年以来,蔡真在其公司购买GPS设备14台。据负责人介绍,车载GPS分有线和无线两种,有线GPS在电线损坏、车辆维修断电、人为拆除等情况下都会报警;无线GPS可用胶带或吸铁石等方式安装在车辆任何位置,是光感报警,当无线GPS接触到光源就会触发警报。
被抓获后的蔡真供述,一般情况下,他会在车辆上装2个GPS,这样,即便车主拆除一个,还有一个可用,他还能找到车辆。
据查,自2016年下半年起,犯罪嫌疑人蔡真等人采用给车辆抵押贷款的方式,非法将十余辆车转卖,数额巨大。
抵押贷款“套路”深
蔡真和被害人签订的合同,看似贷款合同,其中却设置了重重陷阱。办案检察官分析了诸多异常细节。
收取车辆证书的原件。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被害人以车辆作为抵押物,与蔡真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委托书等书面材料。嫌疑人以用于办理抵押手续或审批贷款手续为由,向被害人收取行驶证、保险单据、车辆购置原始发票及身份证原件,且再未归还。一般情况下,原件应由本人持有,如需查看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应当收取复印件。蔡真收取上述材料,是为后续将车辆进行转卖提供便利。
车辆抵押合同有意写入违反现行法律的条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蔡真有权变卖车辆,实现抵押权。而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蔡真和被害人所签订的车辆抵押合同中含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依据该条款出售抵押财产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且明显损害被害人的利益,系为占有被害人的抵押财产而故意设置该条款。
故意创设被害人违约机会。蔡真以GPS出现异常需要检测,或被害人逾期付款,或车辆无保险是骗贷等理由,擅自将被害人的车辆开走并作处分,这些理由都是嫌疑人刻意编造,究其根本,是蔡真利用合同中所约定的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肆意认定对方违约,并规避法律责任,显示其非法占有被害人抵押财产的真实意图。
要求花钱赎车凸显非法占有目的。嫌疑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车辆,事后让他们用远高于贷款的钱来赎车,获取数万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差价,牟利意图明显,暴露了蔡真等人以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为幌子,有套路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
犯罪团伙分工合作。根据多名被害人的指认,几名男子帮助蔡真实施诈骗活动,多人存在往来频繁的金额上万元的交易记录,可以认定这是一个由蔡真为主犯,多人分工合作的作案团伙。
2018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蔡真以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对其他嫌疑人的追捕也在进行中。
(文中除嫌疑人外均为化名)
案后说法 |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 陈姗姗 |
这是一起涉嫌车辆抵押贷款的套路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认罪,提出对方违约在先,自己处分车辆在后,并不违法的辩解。
检察官仔细梳理证据后发现,程阳阳等被害人一开始就步入了犯罪嫌疑人设置的陷阱,第一步是签订委托合同,如果对方违约,由蔡真全权处理车辆,车主将车辆的处分权让渡给蔡真,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权;第二步是收取车辆的车辆凭证,车辆的合法证件全部由诈骗分子持有,证明车子来路正常,为处理车辆披上合法外衣;第三步安装车辆GPS,及时掌握车辆行踪;第四步故意创造借款人违约的机会,GPS装在容易被刮到的地方,借口对方付利息不及时收款,虚构保险无效等各种理由,制造对方违约假象。第五步擅自将车子处理后,与车主联系,要求高于抵押款的价格赎回车子,赚取差价。
犯罪嫌疑人以虚构办理车辆抵押借贷的事实,故意与被害人签订内含违法、损害被害人利益条款的车辆抵押合同,骗取被害人车辆产权证等重要材料及车辆的备用钥匙,在车辆上加装GPS,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将车开走进行处分,从而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从本质上体现为名为借贷,实为诈骗,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从而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
当前,发生在公民与公民、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现象比较普遍,高利贷及套路贷陷阱较多,借款人要提高警惕,对于要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要看清,二要弄懂,三要知晓后果,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到规范的金融公司或机构借款。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 陈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