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高海旗就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关于公租房申请审核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精神,今年在做好原有公租房保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2022年度公租房准入条件市政府已批准,已于6月28日向社会公告开始实施,今年公租房政策有几个方面变化:
(一)调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
今年2月份从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调取2021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并拟定了今年城镇中等收入家庭的申报收入线46196元(即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申报收入线36957元(即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
(二)调整主城区保障范围
主城区范围由原来五个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 区)变为四个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22年开始冀南新区独立开展保障房管理等工作,不再纳入主城区住房保障范围。
(三)规范准入条件
按照全国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申报分类要求,今年准入条件中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细分为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含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国家、省、市公租房相关政策,公租房是解决城镇“双困”家庭(即收入困难、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为更好地实施精准保障,今年在准入条件中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上限,由原来不限收入调整为“上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即今年申报收入在46196元(含)以下”。
(四)申报流程和资料
为方便保障家庭申请,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租房线上申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必要证件完成公租房申请。对申报办法和提交材料做简化和调整,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申请人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者“冀时办”APP注册后按程序进行申请,特殊情况无法在线上申请的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线下申请。对非必要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
(五)简化年度复核程序
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复核”的原则,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已纳入轮候序列和保障的家庭),今年起不再由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年度复核资料,而是由各区住房保障审核部门依据住房保障家庭提交最新家庭信息进行联审联查,按照联审联查结果进行资格认定。
二、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2021年12月29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扩大了保障范围,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市民是指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或本地户籍就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明确“十四五”期间,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盘活等方式,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间)以上,今年谋划启动保租房2080套,其中主城区976套。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各项利好政策落地见效,我市于2022年6月15日印发了《邯郸市主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对申请条件、提供资料、申请程序、房屋配租、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关于公租房配租方式
为适应疫情常态化要求和广大保障房家庭便捷、高效、安全的选房需求,今年我们在选房方式上大胆探索,变线下选房为线上选房,研发了线上智能选房APP。通过摇号排序的保障家庭,可提前微信关注“邯郸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下载邯郸保障房APP,登录系统并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签到,动动手指,即可全面了解所有可选房源的相关信息,选房家庭有充足的时间对可选房源进行详细了解,线上选定房屋自动生成选房确认单,实现足不出户选房,7月下旬开始线上选房。
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为保障家庭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 胜利召开。
发布会最后,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处(科)室负责同志针对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