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其实它们的区别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是否转移占有。
我们先来举个例子:
A公司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欲将一辆汽车抵押或质押于B公司。合同1月1日成立,汽车1月2日交付。
若为抵押,则没有转移汽车的物权,1月1日抵押成立;若A公司欠债不还,B公司也没有对汽车的直接处置权,需要与A协商。若为质押,则转移了汽车的物权,1月2日成立质押,若A公司欠债不还,B公司可以不协商,直接对汽车进行处置。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抵押的物权更偏向于抵押人;而质押,物权已经转移,违约后物权就完全转移了。
一、什么是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的价钱优先受偿。简单来说,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你还可以拿来用,使用权还是在你的地方,但你不能转让东西的所有权。
举个例子,你住的房子抵押了,你还是能够继续居住,实际使用不发生任何影响,但是你如果打算把房子卖了的话,就得先将房子抵押注销,然后才能过户。
二、什么是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简单来说,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但是东西的使用权你失去了,换句话说,东西在债主的手上。
举个例子,你的戒指质押给了小明,你的戒指就交给小明保管了,但是小明没有处置这个戒指的权利,但是你就不能够继续戴着戒指。
三、抵押和质押的4大区别
1)物权的转移不同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2)标的物范围不同
抵押可以以动产或者不动产,而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3)合同生效日期不同
抵押自抵押合同签字成立生效,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
4)处置区别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