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都需要交一个款项叫作公共维修资金,费用不少,很多人不清楚交这笔款项究竟依据的法律是什么?这笔钱到底应该由开发商还是业主来缴纳?又是谁来管理这笔资金?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笔资金?小编这就为你解答关于公共维修资金的问题。
答:公共维修资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而日常的维修费用,如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则是包含在单独要缴纳的物业费内。
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中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答: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缴纳的维修资金构成。其中,业主是按照购房面积来交,开发商则是按照总规模交的。业主这一方面,分2008年以前签订和2008年以后签订购房合同。2008年以前是按购房款来,2008年之后是按购房面积来算。
答: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业主委员会应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资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答:确实是一个账号,但严格按楼栋进行核算管理,否则就不公平。“你不能用一栋的钱来维修二栋的房子。”不管小区分几期开发,开发商交纳部分也是按楼栋。同时,维修和漏水等等均按楼栋来分摊管理,房管部门为每栋楼建有档案,开发商多少,业主多少,不会混在一起,都有一本账。
答:事实上,开发商交纳的部分,也归全体业主所有。按规定,开发商的用完之后再用业主的。开发商总共交的钱要核算到具体楼栋。比如说开发商维修资金交了150万元,共有30栋房子,那么每一栋就是5万元,维修费用就从这5万元里面扣除,用完了再扣业主的。
开发商的就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发生的费用,根据确定的范围分摊。比如漏水的分摊范围是按栋来分摊,首先在开发建设单位缴存的维修基金账户中予以列支,账户余额不足时,再由分摊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面积比例分摊。
答:不能用,专款专用,他那一栋只是他那一栋人的结账,不会结账到其他楼栋的业主身上。
答:首先得是共用部位,其次要过保修期。动用过程公开透明,要充分保障业主权利。
另外,有下列情形需要立即进行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复核后进行应急处置。
(一)外墙、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设施损坏,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答: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共用部位要过保修期,漏水的质保期一般是5年,没过5年不能动用维修基金。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答:首先由物业公司提使用方案,但物业公司不是申请主体,物业公司主要配合业委会来做相关协助工作。业委会没成立,社区居委会可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
社区作为申请主体要按照相关流程,比如通过招投标或者比价,优先选择施工单位,然后初选第三方报价进行审核。关键就是要把使用方案向业主进行公示,每栋向业主公示不少于7天,征求业主意见要遵守民法典规定的“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双三分之二: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
只有业主同意达到了法定标准,通过后社区才能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住建局提出使用备案申请、维修执行备案申请。待材料齐全后,房管局依法依规拨付款,施工单位开始施工,然后竣工验收,再结算。
答:首先要保留证据。有的开发商由工程部解决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一直拖延不解决,建委可对其进行处罚。只要业主能证明是在5年质保期内出的问题,哪怕拖过保修期,开发商也应该负责。
答:保修之内,开发商如果不履行职责,建委可对他进行处罚,房管局只管预售许可证和销售房子,房屋质量建委建管部门有职责监管。只要是在保修期内漏水,业主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明是在这5年期内漏水的,然后找开发商来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建委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