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效应大家都很熟悉,是指亚马逊丛林里的一只蝴蝶煽动了一下翅膀,几天后在美国纽约引发了一场风暴。
有人把这种现象看成了因果关系,解释为在一个复杂系统里,一个很小的因素可以引发结婚的重大变化,其实这是不太正确的。
试想一下,亚马逊丛林里可能有成千上万只蝴蝶,每天不知道会煽动多少次翅膀,如果每个翅膀都会引起一场风暴,那地球受不了啊。
这也不符合逻辑推理,就好像我炒股赔钱了,把原因归结于我有一天出门右转弯了。如果我不右转弯,就不会堵车等红灯,如果不堵车等红灯,就不会遇见我女朋友,就不会结婚,就不会着急赚钱,就不会炒股,就不会赔钱,这完全是悖论。
在法学上有一个观点,看行为和结果之间是不是因果关系,要看他们的关联程度。比如一个人放火烧了一个房子,如果房子的主人因为冲进大火去拿屋里的一万块钱被烧死了,那么他的死就与放火的人无关。如果房屋主人冲进大火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被烧死了,那么他的死就跟放火人有关系。
说到底,蝴蝶效应讲的是一个关联关系,不是因果关系,没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