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借贷记账法的原理
借贷记帐法是以“借”、“贷”作为记帐符号的一种复式记帐法。其基本原理包括记帐符号、帐户结构、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方法。
(1)记帐符号:借、贷。
(2)帐户结构:将所有帐户的左方定为“借”方,右方定为“贷”方,并用一方登记增加数,一方登记减少数。其中,资产类、成本类和损益支出类帐户用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收人类帐户用贷方登记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
(3)记帐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试算平衡:在借贷记帐法下,进行试算平衡的方法是通过编制总分类帐户余额试算平衡表或总分类帐户本期发生额试算平衡表来实现的。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资产类: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所有者权益类: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指的是什么?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