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宓迪)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的公示表显示,近日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被开出10万元罚款。公开信息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由海尔集团、海尔财务、红星美凯龙等共同发起成立。
从央行的公示表来看,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是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17年12月29日。
自2009年银监会颁发《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来,消费金融行业此前经历了从不温不火到爆发式增长的转变。去年有研究报告称,当前中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近6万亿元,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金融市场之一。
另一方面,逐渐抬头的违规行为也吸引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包括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机构都曾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2017年9月,北京银监局亮出一张罚单,创下彼时纪录: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被责令改正且收到了合计9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