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房产税很快要在深圳试点,然后向全国推广。目前全国住房市值约为476万亿元。居民经济生活中,按照14亿人计算,平均每个人负债约为20万元。
房产税收税计算应该比较复杂,不同的地理位置和不同时期购买的价格大不相同,房产折旧问题也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计算清楚难度很大。不同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很大,考虑家庭人口多少和免抵部分计税面积拿出一个可行方案应该比较困难,这就是房产税一直想实施而未能成行的原因。
如果简单粗暴地按人头计税,假设476万亿元市值住房只算一半计税,那就是计税金额为238万亿元,房产税税率若定为1%,每年房产税可以收到2.38万亿。去年全国卖地收入8万多亿,这个房产税收入可以达到三分之一左右,还是可以增加部分收入来解决政府卖地困难带来的收入减少问题。
但是房产税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可忽视。很多家庭的资金大部分都投入到购买住房中,不管是一次性付清还是按揭贷款,手中的活钱不多,尤其是疫情防控,大家无法出去工作,有限的存款消耗的很厉害。出现断供拍卖的房产越来越多,就是个明证。如果按照假设的每年房产税应缴纳2.38万亿元计算,14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须缴纳1700元,一家三口缴纳5400元,那这个负担就非常重了,要知道我国有6亿人月收入不足1000元,再加上各种欠款人均负债20万,要能够收上来怕不容易。很多大城市的退休老人居住的房子购买得比较早,按照评估价格计算房产价值,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款,对本来退休金不高的老人来说是雪上加霜。以深圳为例,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一年要缴纳5万元,接近全年退休金,一旦缴纳就所剩无几,怕是无力承受。这些房子可能值钱但不可能简单卖掉,卖掉就无处可住,真想卖恐怕无人接盘。
总之这个税不管是每年自己主动上缴还是交易环节再缴,操作难度非常大。如果不主动上缴,那只能抓人。交易环节再缴,怕没人进行房产交易,房产更加没有流动性了。匆忙收取房产税,最终会导致经济和社会动荡,那还能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