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好消息!
个体工商户的“福利”来了!
问;听说,我们这些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了!
答:是的!不仅如此,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变更为企业!
还会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
总之就是
重!大!利!好!
近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看《条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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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
▲ 国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

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

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职责要求。
▲ 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年度报告服务、经营场所供给、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服务、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

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约束,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该《条例》的公布
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比如
在制定《条例》过程中
很多个体工商户反映
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因为原经营者不能继续经营,希望转让给他人。但是一旦注销,这些无形资产就将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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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这一问题
《条例》调整了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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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即通常所说的“个转企”,无论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还是“个转企”,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条例》都要求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同时,特别强调了以“自愿”为基础,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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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
将有力推动
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下面一起和督督熊来看看
《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制定背景
01
立法主旨和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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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制定背景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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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