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到2025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达3500家以上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云南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要达到3500家以上。同时还将开展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等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显示,“十四五”期间,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总体目标要实现到2025年,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35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达到9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数达到4.5万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460亿元。《措施》要求,把创新驱动作为行业发展的重点方向,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鼓励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
国家邮政局:督促快递企业为无法正常上岗的从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国家邮政局邮政快递业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六省(区)保通保畅工作专题调度会议。会议强调,继续做好从业人员关心关爱工作。要高度关注基层快递从业人员生活状况,督促快递企业为无法正常上岗的从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人员队伍稳定。
广西: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
广西人社厅透露,截至目前,广西共建成零工市场121家。据介绍,广西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求职招聘信息登记和发布服务。通过办理招聘登记、上门服务、走访用工主体、对接劳务中介等方式,加强零工岗位信息收集,并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基层服务平台等线下场所和招聘网站、微信微博等线上渠道,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促进精准对接。
上海:调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补缴费款期限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补缴费款期限。《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缓缴期满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足月)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49%的灵活就业者愿参加个人养老金,4成异地工作者想就地落户
近期发布的《2022年三季度灵活就业调查报告》,重点分析了灵活就业群体典型性特征,并构建基于从业者角度的就业景气指数、收入景气指数和消费景气指数,判断灵活就业形态的最新情况。异地工作的灵活就业人群中有四成左右想在工作地落户需求。49%的灵活就业人员表示愿意参加个人养老金,认为该制度可以为其未来养老提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