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张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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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晚,沪深交易所同时宣布,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
两大交易所均表示,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等另行公告的,按公告处理。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
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
此外,有关清算交收事宜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排进行。
上交所还表示,为保证春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原定于1月30日(星期四)进行的交易系统连通性测试推迟至2020年2月1日(星期六)9:15-12:00进行。
两个交易所还对2020年春节期间沪港通和深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进行调整,包括1月22日(星期三)至2月2日(星期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月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