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贷款对象
银行应当担当社会责任,帮扶各类企业,大企业提供项目贷款等,小企业提供流贷,做个有温情、有责任的社会商业伙伴。
企业应当诚信,借款应当尽可能考虑资金还款。
商业银行属于垄断经营,在小企业出现临时经营困难的时候,应当考虑的是多帮扶,雪中送炭,而不是雨中抽伞。
中小企业与银行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关系。银行是以货币为商品的特殊企业,经营特性与其他企业没有本质区别。银行将货币成功销售,安全收回,就能够获得利润,确保正常运转。
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银行有过贷款或有过存款的业务交易活动。交易过程中,中小企业为银行提供了利润,同时获得了供自身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中小企业和银行是相互发展、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也决定着银行绝不能放松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银行严禁通过中间人发放贷款,剔除非法中介。
贷款利率尽可能让利于企业,银行创造的利润远远超过普通中小企业。
严禁部分特大型企业借款后,转贷进行牟利。
银行不得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
分析:人人都有获得贷款的权利。但是,贷款不是可以随意潇洒使用,始终不还,未成年人没有还款能力。未成年人贷款,必须取得监护人同意。
企业申请贷款,必须是合法注册,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企业。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分析:在本次疫情出现,对交易野生动物的企业提供融资 ,对从事赌博等的企业提供融资,严重违法,严禁对这类企业提供贷款。
(三)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
分析:防止大量生产过剩、高污染、高耗能、无市场的商品,例如中国部分地区汽车、钢铁、水泥生产严重过剩,浪费了大量信贷资金。
大量银行信贷资金沉淀在无效资源上,没有形成循环,将没有新的子弹投入到新的战场。
(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
分析:保护中国的绿水青山,对子孙未来负责。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五)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分析:企业不能通过各类腾挪,逃避还贷。社会体系中,如果银行出现危机,会影响整体经济。
(六)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分析:社会经济活动中,银行要守信,对企业积极提供贷款。企业也要诚信,从获得贷款第一天起,就想着怎样还款,而不是作为利润。
银行和企业就像夫妻俩,一条心过日子,这样才能万事兴。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83 号)
第五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点评]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可以采取先授信,授信批准后,待企业获得贷款主体资格后,在实际提用贷款。
以客户为中心,你不可能了解所有的客户,你不可能服务所有的客户,我们应该尽量去满足一部分客户的全部需求。
对于总行明确限制的行业、明确限制的企业,我们客户经理应当避免介入,徒劳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