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理市总工会发布
2022年工会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
只要符合条件
都可以享受
财政部分贴息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请条件
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要:
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3.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一般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4.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5.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三、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不超过3年。
四、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贷款期限三年内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
五、申请资料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
(1)借款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户主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婚姻状况材料(如《结﹤离﹥婚证》;
(5)《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特许经营的还需提供相关特许经营许可证);
(6)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7)就业状况证明材料(如: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8)担保贷款需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单位收入证明以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承诺书》;
(9)贷免扶补需填报《大理市“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提供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备用联系人单位收入证明;以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借款承诺书》。
2.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3.办理借贷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特别说明: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采用“政府出资担保+备用联系人”模式,即由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统一提供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不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反担保,实行备用联系人制度。备用联系人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备用联系人须无不良征信记录。
六、财政贴息及个人贴息比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LPR即为原来的贷款基础利率,每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次。例如:LPR是上月20日公布的3.85,如借款人签订合同,借款人承担的利息为LPR-150BP=3.85%-1.5%=2.35%,150BP和LPR以外上浮的利息由财政贴息。)
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由经办银行按政策规定按季度编报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计收利息清单等明细资料报送县级(或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应贴息金额,及时拨付到经办银行;个人(企业)承担的利息支付方式,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叶忠文
咨询电话:0872-2115034
来源:大理市总工会公众号
编辑:杨维琦
审核:李政波
终审:李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