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简称“河南矿山”)现场发6100万年终奖,
由40名先进员工分得,平均152.5万/人。
其中最高的是3名销售部的员工,每人各得500万。
一石激起千层浪。
特别是在当下很多企业年终奖打折或不发,甚至裁员的背景下,一下子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瞬间冲上了微博的热搜榜,如图1所示:

图1:微博热搜榜(1月17日)
堆叠成山的现金惹得网友纷纷感慨,“太壕了!”,纷纷表示“企业要不要招人”?
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我们来看下这家土豪公司的历史。
河南矿山成立于2002年,位于河南新乡市长垣县,现有员工4700余人,系高新技术企业。
河南矿山专业从事“矿源”牌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及电动葫芦等三大系列110余种各类起重机及配套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2022年,河南矿山销售收入91.6亿元,上缴各项税款2.85亿元。
而河南矿山作为非上市公司,这个傲人的收入也能秒杀一众上市公司。
1
股权架构
河南矿山的股权架构比较简单,由两个自然人持股,如图2所示:

图2:河南矿山的股权架构
我们可以看出,老板崔培军为河南矿山绝对的大股东,实控人。
思考1
河南矿山注册资金为何超过11亿?是为了招投标需还是其他?
思考2
股权比例到小数点后三位,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什么呢?
再看下河南矿山的对外投资,如图3所示:

图3:河南矿山的对外投资
可以看出,河南矿山对外投资比较少,对外资本运作能力不是太强。
郑老师发现,但凡有研究院的企业,一般技术实力、研发能力、行业地位都不错,有较强的研发护城河。
因此,河南矿山是以研发技术驱动型的大型设备提供商,而不仅仅是销售致胜。
2
税务问题
本次巨额年终奖发放,郑老师认为,税务机关只关心四个问题:
一是6100万的现金从哪里来的?
二是员工拿到现金属于提成奖励还是年终奖?
三是员工交税了吗?
四是企业是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思考3
销售提成与年终奖在税务处理上有哪些不同?
1、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从税法的角度,3位销售冠军分别获得的年终奖500万,河南矿山假设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那么,我们来计算下,这500万年终奖要交多少个税?
根据财税〔 2018〕164号文件规定,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见表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表1: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计算公式:
应交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表1,我们找到对应税率为45%(即500万/12=41.6万对应于最高级数,即第7级数),
则应交个税=500万*45%-15,160=223.484万。
意味着,员工近45%交了税,心疼啊!
思考4
500万的奖励,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合法少交些税?
另外,给大家补充一个知识点: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出台42号文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如图4所示:

图4:年终奖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
2、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第30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第3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假设这6100万年终奖,河南矿山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且2个月后被税务机关追缴,
河南矿山交滞纳金=6100万*60天*万分之五=183万。
交罚款(按0.5倍)=6100万*0.5=3050万。
对于这送上门的业务,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
我们试目以待!
3
总结
(1)企业发年终奖一定要低调,大额现金奖励要不得,虽然有宣传的效果,但小心税务机关找上门。
(2)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单独计算纳税。
(3)企业要对年终奖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否则面临滞纳金及罚款。
(4)销售背后是强大的研发能力,只有研发技术才能形成行业的壁垒,进而形成核心竞争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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