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个人所得税app,纳税人可以通过该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并进行个税申报,当填完6个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2种申报方式供我们选择,但是到底选择哪个好呢?
一、何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是纳税申报的不同方式,它们的含义具体如下: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是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步至扣缴义务人,扣缴单位可以获取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每月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申报预扣预缴税款时进行抵扣。
2.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纳税人不经过扣缴义务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抵扣。
二、“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选择哪种好?
1.没有特殊情况下,选择任何一种申报方式均可。
两种申报方式都能让纳税人享受到同样的减税优惠,只是享受的时间不同而已,其中“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每月享受,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需要在次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才能享受。
2.其他特殊情况
(1)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比如是自媒体从业者,那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否则,最好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在每月预扣预缴期间就能享受扣除,省得年终再申报。
(2)如果纳税人不想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等抵扣信息让扣缴单位知道,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并在来年汇算清缴时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