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为了吸引人才,对于特定人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会向入职人员支付一笔安家费。请问该笔安家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如果需要扣缴,应按照什么项目扣缴?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吗?如果可以扣除,应以什么项目进行扣除,并且需要什么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为了吸引人才,对于特定人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会向入职人员支付一笔安家费。“
1、这笔费用属于员工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补贴或与任职有关的其他所得。
所以对员工来说本项收入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发放时代扣代缴。
2、对企业来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意按规定要求,公司财务部门要把有安家费相关条款的吸引人才制度、特定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安家费支付自制凭证等资料进行归档,以备税务后续检查。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