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可以说全国,除了极少数省份(比如吉林、辽宁、湖北)外,绝大多数省份计算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候所使用的计发基数已经实现全省统一标准。2022年,黑龙江省养老金计发基数统一为5865元,是否预示着如果缴费情况相同,是不是在省内任何地方退休,其待遇都是一样了?
回答是不一定的。因为一样和不一样的情况同步存在。

》什么情况下,如果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任何地方退休待遇都一样?
在黑龙江省,凡是2005年5月后开始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说,如果缴费情况相同,则无论在哪个地方退休,其待遇都是一样的。
因为这个时间点黑龙江省不仅已经实行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而且各地都是按照黑龙江省统一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上下限范围内进行缴费,且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统一执行省及国家标准,退休待遇按照统一政策和标准计发。所以,只要缴费情况相同,在黑龙江省任何地方退休,其待遇都是一样的了。

》什么情况下,即使缴费情况相同,在省内各地退休待遇也还会不一样?
凡是在2005年5月之前参保的,虽然黑龙江在1999年1月实行初步的省级统筹,但由于其缴费标准依然是各地社平工资,即使是同样的缴费比例在各地的缴费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如果缴费标准不在全省重叠区间,那么在不同地方退休,其待遇肯定也不一样。
主要原因是在计算养老金标准的时候,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需要依据根据本人每年的缴费工资对照本省社平工资重新计算,从而导致之前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相同但在重新计算后变成本人平均缴费水平不同的结果,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不同必然产生退休待遇不同的情况。
比如,2004缴费年度,同样都是按照60%比例缴费,齐齐哈尔市是504元、佳木斯市是454元、哈尔滨市是623元、大庆市是985元,那么按照此缴费年度黑龙江省社平工资920元计算的缴费水平齐齐哈尔市是504/920=54.78%、佳木斯市是454/920=49.35%、哈尔滨市是623/920=67.72%、大庆市是985/920=107.07%。可以看出,本来都是60%缴费水平在重新计算后,四个市的缴费水平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