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上一个单位破产了,我在职期间从2009年至2013年的社保单位没给缴,怎么才能补缴这5年的社保?
答复:您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才可以补缴社保费。根据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对应缴未缴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咨询:我刚成立公司,想咨询怎么给员工缴纳社保?
答复:自2020年10月份以来,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山东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系统自动在企业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自动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自动为企业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自动向新注册登记企业发送社会保险登记成功短信提示。新开办企业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可办理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查询、基础信息修改、退休申报等社保经办业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持单位有效证照副本原件、填写《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同步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张孙小娱 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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