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北京卫视继续推出第二期《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局处长走流程》。为了帮助临近退休职工老张解决档案工龄缺失问题,北京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郭青松和职工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李成奔波近10天,跑了十几个单位和部门,打了几百个电话,翻阅近3000份人事档案,终于在老张退休日期的前两天,为他解决了难题。从此次亲身走流程的过程中,局处长们切实体会到群众办事的不易,并决定将北京退休预审期从之前的提前6个月变成提前至一年。
这件事迅速登上热搜,在熟知社保办事流程、具备天然的职务与资源优势的情况下,两位领导走本单位流程尚且需要花费如此之多的时间与精力,可见普通群众办事之难了。这也引起一些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员工的共鸣,毕竟他们亲身经历了这种跑断腿磨破嘴的无奈,有些侥幸像老张一样终于如愿以偿,有的却始终无法找回档案证明自己而抱憾收场。
那么,办理退休为何要审查档案?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核实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我国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的,退休时养老金待遇就会越高。同时,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实施时间不一,按照退休办理有关规定,参保职工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而视同缴费年限的开始时间取决于职工个人参加工作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则取决于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的时间。以广州市为例,于1992年7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广州市原固定职工1992年6月底前的工作年限,由广州市人社局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经认定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所以,如果你是在1992年6月以前参加工作的,就需要办理这种审核手续,并且由你所供职的单位代为办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你本人出面。但如果你的档案存在缺失,就需要你去寻找相关证明材料了。老张就是因为1986年—1991年的工作档案缺失,如果找不到相关记录的话,老张每个月将少领几百元的养老金。
二是核定正式退休时间。除特殊工种等其他原因外,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岁,女性50岁(如属干部编制为55岁)。而根据人社部门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并非按照身份证上所载明的出生年月日为依据的,而是根据个人档案中所记录的初始就业出生日期为依据来办理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个人档案上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存在偏差的话,就要以个人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这就会造成有人延迟退休或者提前退休的情形。我所在的部门曾有个员工前年办理退休,按照身份证应该是11月份正式退休,结果在当年6月份人资部门就为他办理了退休手续,理由是档案上出生日期就是6月份。这两者时间还算是比较接近的,听说有位员工因为档案年龄比身份证年龄小2岁,结果他硬生生工作到62岁才办了退休手续。
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出现偏差,原因不一而足,有人是因为招工、上学等无法满足年龄要求,在填写相关档案时虚报了年龄;有的是因为手工填写字迹不清等导致出错;有的则是本人未认真填写导致与实际不符。归根结底是因为早期档案审查不够严格,加之无法运用电子化手段进行互相核对容易出现差错。
三是核实其他个人信息。前面已经提到,早期的档案完全是人工填写,在严谨性与规范性方面存在严重欠缺,退休时就需要重新核对。比如个人档案中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可能不完全一致。有些人因为档案中写的是曾用名,有些因为姓名手写时笔画方面相近形成笔误,有些则因简繁体、同音字等造成笔误,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就需向派出所申请更正。
以上是本人整理的退休档案审查的三点内容,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