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规〔2016〕5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要稍高一些,但是需要在北京市缴纳社保10年以上(上述的第2条规定)。还要注意一点:办理退休手续时,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部门要查阅档案来核实个人情况,如果调取档案时较周折,会添加没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