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在被监管前饱为诟病的,就是从民间借贷衍生来的暴力催收。
1月16日,有媒体曝出联想控股旗下P2P网贷翼龙贷多次出现暴力催收事件,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至少15份法院判决显示,翼龙贷催收人员对欠债不还者实施了辱骂、殴打、恐吓、要挟,其中不少催收人员还是刑满释放人员。
翼龙贷回复澎湃新闻称,翼龙贷总部设有专门的催收部门,当地的合作商也会参与贷后管理工作,如果确切逾期,会采取贷后管理的方法,包括电话催收和上门催收,“我们已经和公检法相关部门合作,第一保证公司的催收符合法律要求,第二就是用法律程序对待老赖。”
然而真实的催收并不像上文所述的这么文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光是以“翼龙贷非法拘禁”为关键词搜索,就出现了15条涉嫌暴力催收的案件。
而针对此前有媒体质疑翼龙贷被股东联想控股“抛弃”,翼龙贷创始人王思聪回复澎湃新闻称,目前联想控股持股33.3%,近期即将变更到40%以上。
脱上衣、用花盆砸
根据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2017年3月判决的《张某、田某、郑某犯非法拘禁罪一案刑事判决书》中显示,2016年5月份,被害人孙某因盖房资金周转不开,在旬邑县翼龙贷公司贷款6万元,约定24个月按月还款,8月份开始孙某未能还款,翼龙贷公司老板、被告人张某找不见孙某,翼龙贷公司员工、另一被告人田某便在微信中冒充女人与孙某聊天。
2016年9月29日,田某在微信中得知孙某在旬邑县翠屏山爬山,便将此信息告知张某,29日下午18时许,张某带领田某与翼龙贷公司与昂,另一被告人郑某驾驶越野车在旬邑县翠屏山二八纪念馆门口等到下山路过的孙某,张某、田某当场殴打了孙某,并将孙某带上车,田某、郑某坐在孙某两侧,张某驾车回到东桥农贸市场“翼龙贷”公司说还款之事。
在翼龙贷公司一楼,孙某坐在连椅上,张某再次问到何时还钱时,孙某未能给张某满意答复,张某、田某再次殴打了孙某,田某拿钉锤在孙某大腿面敲打。当晚20时多,张某与田某、郑某带孙某驾驶越野车沿土桥坡前往彬县龙高镇,在途中,张某联系了朋友张某宁,在龙马村路边,张某等人接上张某宁、徐某,张某驾车来到彬县龙高镇金池沟底平台处,张某、田某、张某宁、徐某四人在沟底平台处对孙某进行殴打,之后张某让孙某将衣服脱掉蹲在地上,孙某害怕再次被打,当场将上身脱光,下身仅穿一条秋衣裤蹲在地上,张某、田某等五人坐回了车里,大约半小时后,张某等人才让孙某穿衣上车。
接着张某等5人带孙某在龙高镇街道一饭店吃饭喝酒,酒后张某、田某、郑某三人带孙某返回旬邑,车行驶中田某再次对孙某实施殴打,致使孙某头皮流血。29日23时许张某等人返回旬邑,先将孙某带到西宋路“俊翔商务有限公司”二楼,田某再次殴打孙某,并用花盆砸孙某但没有砸上。
之后,张某等三人又将孙某带到“翼龙贷”公司,田某睡在一楼沙发上,张某、郑某与孙某在二楼过夜。30日早晨6时多,孙某电话联系妹妹孙某红给其解决还钱之事,30日11时许,孙某红来到翼龙贷公司,见孙某有伤,其随后报警。经医生诊断:孙某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度);右颞部头皮裂伤;右颞顶部头皮血肿;颜面部软组织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右侧第10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
打人者要求被害人掏“出动费”
根据一份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崔某、张某甲等犯非法拘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7)晋11刑终298号》,2015年12月份,被害人孙某达由张某丙担保向翼龙贷山西交城分公司贷款12万元,但一直未归还。2016年6月,翼龙贷交城分公司负责人许瑞敏(在逃)为索要该欠款,伙同另外三人在交城县西街小区将孙某达强行控制并带至交城翼龙贷分公司,后四人对孙某达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孙某达鼻梁受伤,有亲眼见到的人称其“鼻子上贴着创可贴,门牙掉了一个”。此后,将孙某达并张某丙一起,带到交城金兰宾馆进行控制并索要欠款。
除了殴打,还索要了“出动费”。卷宗显示,第二天许瑞敏从交城将被害人张某丙带到翼龙贷榆次公司,并强行要求孙某达、张某丙支付6000元的出动费,两人实付4500元。
经历几番转移地点之后,两人被交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解救。经鉴定,孙某达外伤后致左侧鼻骨骨折评定为轻微伤。2016年12月9日,孙某达领取翼龙贷公司赔偿款5万元,同时孙某达对张某甲、张某乙、崔某、冀某、许瑞敏及其他涉案人员作出谅解。
此次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即被告人崔某、张某甲、张某乙、冀某听从许瑞敏的安排,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孙某达、张某丙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因此判了一年三个月到一年五个月的有期徒刑。
多数被告人“有案底”
这些催收人员的学历水平一般较低,多为小学到中专、高中文化,年纪从70后到90后不等,均有对被害者“辱骂、殴打、恐吓、要挟”的情节,甚至有人将打火机扔向被害者,也有将被害者打到上肢外伤后致左肩关节脱位,或者用啤酒瓶砸到额骨骨折,也有人因为被拘禁而吓到跳6楼逃跑致使粉碎性骨折。
这些催收者部分是出自外包第三方公司,但即便这些人不是翼龙贷自己的员工,也能反映其催收流程管理混乱。
仔细看这些判决书,澎湃新闻发现,涉案被告不少都曾经入狱或者被拘留过。
在上文所述陕西的案件中,两人有“前科“——田某2006年9月5日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郑某2013年7月2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旬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旬邑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案件,并决定对郑某行政拘留15日。
在上文所述山西的案件中,被告人崔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8月24日被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崔某的供述,证明他在榆次翼龙贷公司工作。
一份河南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贾震、孟勃非法拘禁二审刑事裁定书(2016)豫02刑终317号》显示,三名被处非法拘禁罪的翼龙贷公司职工,竟然其中两名都曾经“有案底”,后来刑满释放进入了该公司:其中职工贾震,高中文化,2010年12月22日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职工孟勃,小学文化,2014年5月因吸食毒品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分局行政拘留十四天,2014年8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份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丁某、宣某等犯非法拘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6)浙04刑终350号》显示,三名被告中一人曾因犯赌博罪于2014年11月11日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人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8年7月17日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人因殴打他人于2015年3月4日被海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这份卷宗未显示被告是不是翼龙贷员工,但显示被告人将被害人强行带到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路翼龙贷公司,“拳打脚踢、拍巴掌”,并使用电击棍进行恐吓。被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并被迫重新出具借条及筹钱还债。
联想控股持股将增至40%以上
翼龙贷运营公司为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成立于2007年,据其官网,目前已在全国数百个城市设立运营中心,覆盖超过1000个区县,主要运营目标是为三农、小微企业主提供P2P借贷服务。该平台也是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2014年11月,翼龙贷获得联想控股战略投资,2015年5月,正式成为联想控股成员企业。
对于此前集中发生的暴力催收事件,翼龙贷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翼龙贷总部有专门的催收部门管理,会依照程序进行电话沟通、上门沟通,无效则诉至于法律。当地的合作商也会参与贷后管理工作,到期前进行提示,了解还款情况,有无可能逾期,提供支持和服务,如果确切逾期,会采取贷后管理的方法,“如果是自然条件等原因逾期我们会提供具体帮助,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会有电话催收和上门催收。同时,我们已经和公检法相关部门合作,第一保证公司的催收符合法律要求,第二就是用法律程序对待老赖。”
“暴力催收这种行为,我们是坚决抵制的的,我们一直在加强对盟商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我们也积极采取各种手段保护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正当权益,”翼龙贷相关人士表示。
虽然翼龙贷如此表态,但卷宗中的暴力催收行为确有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媒体质疑翼龙贷被股东联想控股“抛弃”,2015年宣称的联想控股增资计划早已落空。对此,翼龙贷创始人王思聪回复澎湃新闻称,目前联想控股持股33.3%,近期即将变更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