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过,也参与过,少则几百千把块钱,多则几万几十万,但这些民间借贷虽然很多“高利贷”形式的是不完全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保障债权人(出借方)的基本权益,也就是本金和一定合法利息的偿还。
当然,很多债权人会遇到债务人(借款方)不能到期归还的情况,这时候债权人就只有起诉债务人进行还款,如果有担保人的话也可以一并起诉,这样能追回欠款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结合当前《民法典》的改编,从某一些方面来说,进一步让债权人的权益得了一个很好的保障。
不像以前那样,一个官司打几年都不一定有结果。
而且债权人在起诉债务人的时候还可以同时起诉保证人(担保人),所以更能促进债务人进行还款处理。
那么具体什么是债权人呢?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那债权人和债务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那什么又是担保人(保证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之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那担保人具有哪些担保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到这里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保证(担保)人的权利义务就很清楚了,但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些法律条款类型的干条条不敏感,那简单的来说大致流程就如下:
首先债权人在借款到期后向债务人追偿欠款无果时,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申请民事诉讼。
当法院收到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时,首先就是调查,核实债务关系的真实性,接着一般会主张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庭前调解。
当庭前调解不成功后法院便会按照立案的步骤流程走下去,这时候不管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般就只需要听取法院的通知到场就行了。
在法院查明债务纠纷的情况下会组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一般要求到场,常规情况下会按照债权人提供的有效证据和法院的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判决。
一般就是判决债务人归还本金或者相应的合法化利息。
如果债务人在这个时间段将该归还的金额归还了,一般情况下对于债务人来说就没有什么影响了。
但如果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归还本金或者利息后还无动于衷,那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担保人)进行强制执行。
而强制执行就包括对债务人或者担保人的银行等资金账户进行冻结,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处理等,如果都没有财产或资金收入,还可以限制高消费,根据“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规定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理。
结束:
总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常规情况下,债务人只有想方设法把欠债还了,才有可能避开法律的束缚。所以无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于以上哪方面的情况,我们都要认真对待,要知道,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抢也抢不走。
作 者 | 蚊子科技。
编 辑 | 网遇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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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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