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健全社保基金监督体系,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维护社保基金的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整治骗保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重拳整治的对象。有消息指出,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药监局等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以来,已累计追回近583亿元。
试想一下,如果这么的资金流失,无论是对参保人来说,还是国家社保基金来说,都是巨大的浪费,让真正有需要的人用不到,可以说必须严查严打!
所以,今年人社部又专门出台《办法》重拳整治骗保行为。新出台的《办法》理顺了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机制,明确了危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侵害社保基金安全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对以后依法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事关养老金有这四种情况,已明确为违法行为,一旦违反将受到严厉打击,大家可千万不能做!
第一,伪造年龄信息,提前申报领取养老金的
不管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要想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前提是达到申请退休的年龄。对此,我国现行退休的标准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当然也有一些特殊职业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提前申请退休。
但是,如果故意伪造自己的年龄信息,去提前申报退休领取养老金,可是违法的,轻则取消退休资格、退回冒领的养老金,重则面临牢狱之灾。
第二,伪造档案资料,申报工龄等信息与事实不符合的
除了伪造年龄信息外,有的退休人员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通过伪造其他档案信息,多领取养老金也同样是违法的。比如,伪造工作年限,使视为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龄大于实际工龄。再比如伪造劳动合同,补缴能够达到领取年限的缴费金额,来达到提前领取养老金或多领取养老金。
这些伪造与实际不符的档案信息,参保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行为,不仅会取消养老保险资格,还会依法追相应究法律责任。
第三,重复参保,领取多份养老金的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这两者是不能同时参保的。但是,有的朋友认为我在外地就业,不影响在家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这样日后退休时,能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即使居民养老保险少,但便宜不占白不占。
有这种行为的一样是违法行为,作为基础养老保险,这两种保险互为补充,而且规定只能参加一种。随着社保信息系统的全国统筹,这种双参保行为,非常容易被查出来。而且一旦查出,多领取的养老金不仅要退回,严重的仍然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退休人员已去世,仍不申报死亡继续领取的
退休人员去世,对家人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老人退休后要及时申报死亡,一定不能多不申报死亡,多领取养老待遇。因为,养老金的设立目的是保障老人的退休生活,当然,养老金高的可以补贴子女,但是,一旦去世后,子女就要及时申报死亡,暂停领取养老金。否则,不仅要退回多领取的养老金,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总之,国家出台事关社保的法律法规,持续打击危害社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能促进社会保险的良好持续运行,更能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让社保基金真正用到该用的地方,真正发给该用的人身上,我们要坚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