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修车,维修费却已转给了修车厂。”近日,市民王莹涛向记者反映了自己“被理赔”的情况,事情发生在一年前,经过王莹涛的投诉,理赔款已经收回,但王莹涛不理解自己没签字,也没留证件,陕西人保财险的理赔流程却能顺利完成。
去年4月5日,王莹涛在鄠邑区潘家堡驾车出行时不慎剐蹭到一处外露钢筋,车辆侧面有损伤,“之前车刚被追尾过,通过陕西警保联动处理的,但车一直没修,准备一起把两处位置都修理下,汽车尾部用追尾方保险,侧面剐蹭用自己的保险。”王莹涛回忆道,“追尾方购买的也是人保财险,但咨询后却发现追尾方的保险暂时用不了,虽然拍完照定损了,但还是想一起修省事,当天车辆没修就直接开走了。”
随后的4月7日,王莹涛却收到了人保财险95518的一条出险短信,其中显示“出险时间:2022-04-05,定损价格:1420,车牌号:陕U*****……”被保险人是王莹涛,电话也是他的联系方式。
“这就很奇怪了,当时车没修成字没签,身份证件也没留下,理赔流程是怎么推进下去的。” 王莹涛告诉记者,“拨打客服电话投诉后,对方说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会立即把保险费用追回,并进行销案处理。费用是很快追回了,也销案了,但我还想让保险公司倒查一下,没有客户的许可签字,保险是怎么完成理赔的,保险公司也拒绝了我查看保单原件的要求。”
2月23日,记者通过人保财险客服95518进行了咨询,陕西人保财险鄠邑公司查勘员张先生进行了回复,“我们接受这个案子的时候,之前负责该案理赔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了,我们也向他了解了一下并向客户解释了两次,但客户一直表示不理解。”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客户在我们合作的修理厂报了定损,定损员去现场拍完照、定完损就回公司走程序了,可能办理了自动理算,小额的可以直接理赔,定损员也疏忽了没有及时和客户联系,不知道客户没修车直接走了,由此造成了一些误会,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们现在也不了解,不知道他们具体是怎么沟通的,后续我们会向客户再解释下。”
就王莹涛遇到的情况,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思同介绍,理赔流程需要有明确的前后顺序,即消费者先有损失发生,才会产生理赔,案例中的车辆虽然已经定损但损失还未实际发生,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而支付了理赔款,消费者可以向行业部门进行投诉,加强监管。
记者 冯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