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贪小便宜被查 如意算盘落空——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17次)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占‘公家油’,这一切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我愿意接受党纪处分。”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李少明在书面检查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2018年3月以来,湘东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私车公养”查纠监督活动。通过调取各单位公务油卡使用记录、加油站监控录像和公车行车轨迹等信息资料,进行留痕追踪,发现湘东区水务局公务油卡2017年以来的消费记录存在异常情况。
湘东区纪委监委随即派人进行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李少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的事实。
原来,2016年公车改革之后,单位公务油卡的主、副卡都由李少明独自管理,想着自己有着得天独厚的“权力优势”,他的心里开始嘀咕——“公车加油次数这么多,偶尔用公务油卡给自己的车加油应该也查不出来,就算今后查到了,恐怕也会因是‘旧账’不了了之。”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他放松了自我要求。
2017年3月13日,李少明像往常一样到加油站给单位的公务油卡充值,不过他这次还附加了一项隐形福利——给自己的私车加油259.09元。过了许久,一切风平浪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尝到了甜头的李少明开始有点飘飘然了,于是决定故伎重演,直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找他谈话,他才如梦初醒……经查实,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少明使用区水务局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7次,金额共计4585.07元。
2018年3月,经湘东区纪委监委会议审议,给予李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个人违纪款并上交区财政。
“家里并不缺这点钱,自己也完全付得起。我自认为偶尔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点油不会有什么问题,哪想到最后弄得颜面丢尽……”面对采访,李少明悔恨不已。
剖析警示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明目张胆的公车私用现象基本刹住,但花样翻新的私车公养现象却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能占到公家便宜的人天然地认为自己与别人不同,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人生信条,把公权力作为中饱私囊的工具,忘掉了自己的公仆角色和党的观念、组织纪律。这些人特权思想严重,很少拿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有些做法真不像一个党员干部!身为办公室主任的李少明,利用职务之便,“揩公家的油”,就是一个反面典型。
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有特权思想,总想占公家便宜。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必须清除特权现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又多次讲到“反对特权”的问题,彰显党中央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坚强决心。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一方面党员干部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锤炼党性,补足精神之“钙”,坚决摈弃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另一方面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的力度,对于那些搞特权的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绝不给他们留下任何搞特权的空间和余地。
(本文刊载于2018年第23期《中国纪检监察》,作者:叶继辉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