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企业经营者都知道,捐款是能帮助企业节税的,也是常用的一种税务筹划方式,那企业捐款能抵扣多少税务呢?假如企业捐款1000万,可以抵多少税呢?
本文给大家整理了一下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
情形一:公益性捐赠1000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税前扣除。
这里的公益性捐赠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①捐款对象必须属于列举的公益事业;
②间接捐赠,需要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并取得公益捐赠票据佐证,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
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尚未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这里的公益捐赠可以是货币捐赠也可以是非货币捐赠,如果是非货币捐赠,需要视同销售货物,即为非货币捐赠可以分为两个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需)和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扣除的先后顺序,按照先捐先扣的原则,最长可以结转以后3年内税前扣除。
在企业没有结转的以前年度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情况下,当本年年度利润超过1000÷12%=8333.34万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税前扣除,相当于可以抵扣1000×25%=250万的税;当本年年度利润小于8333.34万时,可以结转以后3年内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存在以前年度尚未全额扣除结转过来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需要先计算本年扣除限额,先捐先扣,限额有余额再扣除本年数。
如果超过限额,预计以后年度能够产生足够的利润来扣除,会计上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缴纳本期所得税时,需要做纳税调 增。
情形二:满足特殊规定的公益性捐赠1000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6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根据该项规定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税前据实扣除,那么捐赠1000万,1000万全额可以税前扣除,可以抵扣所得税1000×25%=250万。
情形三:不满足公益性捐赠1000(直接捐赠给受赠人,或则其他不符合公益性捐赠)
企业直接捐赠给受赠人,或则其他不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捐赠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要做调 增处理,没有抵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