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很多效益好的公司,企业高管的工资都比较高,大部分都超过了1万元,他们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大于或等于20%,最高的可以达到45%。比如某高管年薪总额为50万元,假设不考虑专项费用扣除,一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6)*30%-5.292=7.908万元。
这样一来,很多公司的高管觉得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太多了,50万年薪,到手少了将近8万,实在是太划不来了,于是乎,所谓的高管工资要税筹的方案落到财务人员的头上,那么要如何操作,以下4种在实务当中经常用的方案,看看大家中招了没有?
1、费用票代替工资的筹划方案
很多公司的常规做法就是,要公司的高管,每月找票来报销费用,比如找办公费,汽油费,餐费等费用发票来冲抵工资,从而减少个税。
2、“声东击西”的筹划方案
这种做法,就是通过股东从公司借款的形式,公司把钱打给股东,然后股东私人把钱转给公司高管个人账户,高管的其他部分工资照常纳税申报。
我们知道,股东个人借支,如果在12月31日既不归还,又不用于生产经营的,根据个税法的相关规定,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这样一来,如果按20%计算个税,也是低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变相的降低了税负。
3、“偷梁换柱”的筹划方案
聪明一点的企业,用这样的方法,确实很难查出来。
(1)首先财务部按正常的工资薪金标准,在个税系统中算出每一位员工应交多少个税。
(2)然后再把高薪酬的员工在申报个税时,以较低的金额申报,把较低薪酬的员工,在报税时以较高的金额申报,当然,多出的税款由高薪酬员工来承担。
(3)这样,在薪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化整为零,通过把高薪酬的员工的工资拆散,神不知鬼不觉,以达到所谓的“筹划”的目的。
4、“收入转换”的筹划方案
这种做法就是公司与员工通过签订租车协议,将员工的车子租给公司使用,公司按月支付租金给到员工。当然,员工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公司,这样一举两得,公司取得了发票,员工降低了个税。
以上的公司高管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案,都是有风险的,当然也是筹划当中非常常见的几种,还有很多筹划方案,让人闻所未闻。再次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及老板,筹划本身没有错,只是我们要更好地理解正常和运营政策,不要筹划不成,反而给公司,给各位员工埋了一个打雷,等到哪天被稽查了,不但员工要补税,公司也会要承担税务处罚的风险,就不值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