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因为与他人打架造成了损害的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申请保释的话,那么才有需要交纳保释金。到底这个打架保释金是多少钱呢?如何交纳?对于保证金的交纳,很多人都有疑问,缴纳保证金后,何时退还呢?
保释金又可以叫做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打架保释金是多少钱呢?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也指出:“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
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2.1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2.2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1、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2)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4)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是为了以金钱作为担保,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的一种措施,如果判罪嫌疑人配合办案,保证金在结案之后就会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