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公司上个月申请代开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月由于交易取消了,我们能申请作废吗?可以申请退税吗?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减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政策小课堂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Tips:
涉及退税的,需季度申报结束申报表形成应退税金后申请退税。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
01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误收多缴)】,填写误收多缴抵税申请表。
02
在误收多缴抵税申请表中,【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误征税(费)款退库”,并填写退税理由。若退税银行账号与原缴税银行账号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03
误收多缴抵税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在【退抵税(费)明细】中点击查询,核对并选择勾选需要选择退税的税款,然后点击确定,填写本次退抵税款。
04
误收多缴抵税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上传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再次核对误收多缴抵税申请表,点击提交,根据需求选择是否要以短信的方式通知退税审核结果。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