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中,法官已经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案款,但最终一笔60万元的执行款没有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反倒在几天前原路退回到了被执行人的账户。而对这一举动,申请执行人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事实上,法官此举是为了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被执行企业生存,而促成采取的善意执行措施。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一家发电公司,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是某发电站。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徐辉陆续依法扣划了该发电公司多笔应收电费和国家补助。按理说,将这一笔笔扣划的款项陆续发还给申请人,执行案件便可以结案。
但徐辉法官注意到,这家发电公司是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如果能够持续经营,每年能有上千万元的营收。但目前,该公司银行账户均被查封,运营资金已经断源,面临倒闭的风险。
果然,在春节后,发电公司向北京市三中院寄来了一份申请。其表示,被法院扣划的电费及国家补贴是公司唯一的收入来源,保持电站运营每年要五六百万元的成本,如果全部收入都被执行,电站将无法运营。公司向法院申请,在已扣划的案款中,发还60万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欠付的土地租金。
徐辉法官表示,根据最高院“善意文明执行”的要求,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考虑到电站运营可以获得长期发电收益,这有利于债权实现和案件执行,同样也有利于稳定当地就业,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于是,徐辉法官就此向申请人征求意见,申请执行人出具了书面申请,同意法院发还60万元用于维护电站运营,“我们也不想电站彻底‘死’了”。
3月6日,这笔款项被发还至发电公司账户,在电话中,公司方不住地表达感谢,“这下员工工资有着落了,也替我们的员工感谢您!”
据悉,疫情期间,北京市三中院已通过线上方式发还案款36笔,共计2.03亿元。其中,执行法官将一亿多元案款发还某大型国企,及时为其“输血”解困;将二十多万元案款发还给家人住院急需用钱的申请人,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北京市三中院供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编辑: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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