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吃过多少次晚餐
开过多少次房
酒店的钱
你的房租
一笔一笔给我算清楚
他为你花的每一分钱
都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
我有权利让你还回来!”
电视剧中的渣男出轨让人气愤不已!可戏剧源于生活,同样的情节发生了...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左某与被告徐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徐某与第三者冉某从2016年开始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时常同居生活。
徐某向冉某的微信转账中涉及54笔“520”表达爱意的数字字样,且冉某在某次转账“520”的同时备注“老公”称呼,证明了双方保持了多年的不正当两性关系。
在五年时间内,徐某共计向冉某转账十万余元,为冉某支付房租8400元。
法官来给大家说说
#原配有权追回丈夫赠与小三的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婚外同居者予以返还。
沙坪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徐某的转款行为发生在与原告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未经原告的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依法认定其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应当返还。
法官提醒
婚姻是一种契约,携手走进婚姻的两人互负权利义务,但有的人在中途跑偏,不再履行当初的承诺,这种行为让人不齿。
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的,应当谴责。
如果不幸遭遇类似情况,受害方要沉着冷静,注意保留、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及时提起诉讼,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