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醒:仍需防范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的即时转账功能实施诈骗
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祭出重拳,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要求电信企业严格电话卡实名登记,对于银行卡开卡数量、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机)向非同名客户转账到账时间进行限定。12月1日起通过银行自动柜员机非同名客户转账,24小时到账。
这对人们日常生活有何影响?
□本报记者 李龙俊
个人Ⅰ类银行账户将削减合并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通告》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通告》还对购买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相应处罚。
诈骗犯通常开设多个账户分散诈骗资金,让资金不易追回。限制开卡和购买银行卡等,有助于防范资金被过度分散增加追缴难度。
相关规定也会对普通消费者带来一定影响。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Ⅰ类账户是功能最全的账户,能为储户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我们给同一个客户开借记卡不超过4张,但开立的多属于Ⅰ类账户,根据《通告》,客户必须要合并、削减手中的Ⅰ类账户。”川内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可能会对储户有一定影响,如何操作还要静待操作细则出台。
限制转账到账时间,防范转移资金
《通告》明确,从2016年12月1日起,通过ATM机向非同名客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这一规定将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迅速转移资金,为受害者追回资金留下时间。”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柜员机转账,在同一家银行内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资金都是瞬间即到,即便是跨行转账,通过银联卡转账也是实时到账,诈骗犯往往在受害者的资金到账后迅速转出,等受害人回过神来,资金可能已经被取出或转到国外。
新规将ATM非同名转账时间足足延长了24小时,为追回相关资金提供更多时间:一方面转款人可以及时给资金转出银行反映,银行可联系对方,协助客户向收款人追还这笔钱,前提是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账户属于同一家银行。如果对方拒绝偿还这笔钱,客户可向警方报案,由警方出面要求银行冻结对方账户,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钱。
本地一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户有正常的非同名即时转账需求,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等渠道办理转账。“不过也提醒消费者注意,谨防犯罪分子要求受害者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进行即时转账实现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