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设备普遍使用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选择
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化的方式进行转账
甚至是借款转账、支付工资、大额付款等
都开始使用电子支付
那么一旦发生纠纷时
微信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呢?
近日,湖南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他向姚女士借款20000元,说自己已经通过微信转账还了对方9200元,但是法院判定这些还款无效,刘先生依然要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加利息425元。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据了解,刘先生与姚女士为朋友关系,两人都是从事二手货车行业,平时双方之间有车辆买卖的交易往来。
2020年3月10日,刘先生向姚女士借了20000元周转生意,并写了借据,后来刘先生未能按时还钱。经多次催促未果后,姚女士将其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多份与姚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并提出其已通过微信偿还姚女士9200元。
转账没备注?不算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主张其已通过微信转账偿还借款本金9200元给原告,但从二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和庭审查明的事实发现二人之间除借款外,还存在车辆买卖生意方面的经济往来。
而被告通过微信给原告的所有转账均未注明是偿还借款,微信转账记录不具备关联性,被告也未能提供收据予以证明原告确认收到借款本金,且原告出示的借据中也没有载明被告有偿还借款等相关事项,故对被告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微信转账时,你备注用途了吗?
刘先生与姚女士之间的纠纷告一段落,其中真实情况究竟如何恐怕也只有他二人最清楚不过,但是,转账没备注这一点确确实实是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因为在法律中向来都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先生说微信转账记录都是给姚女士还钱用的,但是却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钱的用途,况且二人中还存在生意往来,如果这些转账其实是给姚女士转的车款呢?
所以各位卡友千万要记住了!!在微信、支付宝进行借款、还款、大额转账时,一定要在备注中写清楚转账款项的用途,或者及时通过微信聊天、短信文字、电话语音等确认转账的用途,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作为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收款收据、电话录音等。
尤其卡友们平时在面临支付运费、订金、货损赔偿等场景,在转账时一定记得备注好转账的用途,不然对方可能分分钟耍赖给你看,保护好自身权益是最重要的!
(下面是微信转账时的备注方法,记得告诉亲戚朋友!)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一名卡车人,生活中使用电子转账的频率一定是非常高的,你平时在转账的时候有备注的习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