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帮女郎一帮到底》报道,长沙的赵先生在写字楼租了一间房子,用于公司员工进行办公,因为种种原因,原本想着租到9月末就退租,没想到在员工当天早上上班的时候,竟看到自己的公司“被”装修了?来到公司之后,赵先生也是又生气又震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租期内的房子会被“拆”了呢?
“我的租期还没到,今天我的员工来上班,我公司招牌还在这,这里面被他们拆成这个样子了,气死了,这也太不尊重人了吧?对不对?”赵先生向记者介绍说:“我们是今年3月份开始签约的,租期是两年,但是我没办法租到两年。”
虽然是签订了两年的合同期,但是记者看到,根据合同的约定,“如果是承租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根据合同的约定,赵先生也是提前一个月告知了房东,“9月1日下午,我就跟他说了,我说‘黄总,我们下个月就不租这边了’,我跟他说‘押金和九月份房租能不能退点’,他说‘赶快转租,只要对我影响不大就能退’。”
赵先生向记者介绍:“今天我员工早上来上班,告诉我公司已经被搞成这个样子了,我说我这些东西,你看沙发给我踩成什么样子了,你看(桌子)给我搞得,这些都是我的东西,我的那个门都给我拆了!之后我就跟房东联系,房东说我滞纳金没有交,是我违约在先,所以他说终止合同,是他刚发过来的。”
根据赵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今年6月份,赵先生给房东转了7、8、9月份的房租共33000元,在14日又补了1500元的房租,一共是转了34500块钱,“我没有租满,我承认,我说押金我不要了,但是至少9月份还是在我的租期,为什么这个时候我进公司,第三方公司在拆我的办公室?他说他已经跟另外一家租户签了合同。”
记者向第三方租户了解情况,根据视频显示,双方对话如下:
记者:“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第三方租户:“明天开始起租啊!”
记者:“明天开始起租?那之前房东告知过你们,这个公司的租期还没有到时间吗?”
第三方租户:“提过,他说这个事情他自己去处理。”
记者:“这里还有一些家具什么的,你们要怎么处理?”
第三方租户:“他就说随便我们自己处理,因为他说他不要这些东西,如果我们要,就在这里面用,如果不要就直接丢了。”
赵先生向记者表示:“我的正常使用权,你(房东)要保障,当时协商的时候,我还说要卖我的沙发,房东说‘你别处理,我买’,现在钱也不给,人也不出现,我来了之后就是这个样子。”
记者向房东了解情况,根据视频显示,双方对话如下:
记者:“房租是交到了什么时候?”
房东:“交到了9月30日。”
记者:“既然是在租期之内,为什么会有第三方公司进来装修呢?”
房东:“不按期交租的话,我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记者:“可是还有十多天的时间啊。”
房东:“但问题要交租啊,不交租就已经违约了。”
赵先生:“如果按你的说法,我永远也租不完了!我9月1号已经告知你,我不租了。”
赵先生向记者表示:“按照他的逻辑的话,我9月1日要付10月份的租金,那这个逻辑根本就是强盗逻辑。”
记者问房东:“你有没有考虑过他的一些办公用具也是有价值的,这些东西怎么处理呢?”
房东:“争议解决不了,那就只能通过法院喽。”
记者:“您能到现场来沟通情况吗?”
房东:“我现在很忙,晚上10点之前吧。”
赵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合理答复的话,我想请他把我的办公室恢复原样,我就算到9月30日11点59分59秒,它也是属于我的使用权。”
记者就此事联系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甜甜,何甜甜向记者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房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不予支持,在房东没有证据证明房客提前解约给自己造成了损失的情况下,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于法无据的。”
何甜甜向记者表示:“在双方约定的租期还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在没有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另行出租给他人,并且破坏掉承租方的装饰装修,已经构成了违约,承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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