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且仅有2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对于这2种方式,离婚手续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 协 议 离 婚
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二人要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双方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的协议书)、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过审查以及离婚冷静期后可由民政局登记发离婚证,二人夫妻关系解除。
→ 起 诉 离 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起诉离婚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审查后进行缴费,然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法院会在开庭审理之前组织一次调解,婚姻案件中,调解是前置前程,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判决,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