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丁满意和程璐结婚。婚后一年,程璐以去美国旅游为借口出国,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没办法联系上,留下了丁满意以及刚出生的儿子叮当。丁满意这个人很实在,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将儿子带大,不曾有过怨言。七年后,儿子叮当也已经上学了,压力没这么大的他找了个新的女朋友白燕,他们恋爱进展顺利,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然而谁都没想到有个问题摆在了他们中间:丁满意这些年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他和程璐之间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
面对白燕父亲的质问,丁满意说:法律上说,分居两年以上就算事实离婚了,人要是失踪四年以上,就按照死亡人口算了。
这是电视剧《我的岳父会武术》里面的剧情,那么真的是有这种说法吗?真的有事实离婚吗?
我查阅了民法典,里面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种情况下一方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也就是说,必须有个前提,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并不是只要满足了分居两年就可以提出离婚。其实这也是电视剧里面丁满意一直强调的,他的情况不一样。程璐是已经失踪了这么多年了,所以处理的方法会有不同。
其实想想也对,现实中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原因,比如夫妻中有一方在国外工作;有的是因为生计所迫,为了节省开支,为了多省点钱下来给家用,不得不长时间分居两地。像这样的情况,法律当然不会简单的分居两年就同意离婚。当然了,这种夫妻之间有深厚感情的人也不会提出离婚。
那么,有没有所谓的事实离婚呢?电视剧里面说的是程璐已经失踪了这么多了,所以判定失踪人口的情况下,丁满意确实可以申请离婚。但是在现实中,夫妻双方就是分居多久都不会算事实离婚的,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事实离婚的相关规定。
所以,判定离婚的最基本条件就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经过调解以后是否双方能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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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最终组成一个家庭,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吧,所以应该好好的珍惜,好好的去经营。离婚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做出的做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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