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正在办理离婚申请业务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郑超实习生张晓雨文/图
曾经的恩爱夫妻,如今要“分道扬镳”,双方不仅需要一起跑两趟民政局,还要经过最长60天的考虑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也正式推行。上述变化,就是由“离婚冷静期”带来的。
目前,“离婚冷静期”已实行一个多月,新规落地情况如何?河南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探访
申请离婚前先进“转角小屋”把话说清楚再走流程
粉色的沙发、粉色的墙壁……刚完成搬迁不久,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址”,温馨的感觉扑面而来。
不过,在这个充满浪漫的氛围中,有些人似乎有些格格不入。他们大多穿着黑色、灰色的暗色系衣服,少言寡语。他们结伴而来,却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哪怕坐在一起,头也都偏向两侧,尽可能避免眼神的交汇。
没错,他们离婚了。准确地说,他们“要”离婚了。
自2021年起,30天的“离婚冷静期”正式实行,自愿办理离婚的夫妇,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当事人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实行后,该登记处专门开辟了一个“转角小屋”,请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妇,先到小屋内做“分类筛查”。
“我们会对这些夫妇做基本了解,有人是因政策性原因离婚的,有人是非离不可的,也有人是冲动之下的决定。”该登记处婚姻社工王月说,针对不同情况,做好筛选记录,对于可挽救的婚姻,重点建立台账,利用30天的“离婚冷静期”,对这些人进行跟踪和回访。
“当然了,我们是持中立态度的,初衷是帮助挽救婚姻,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劝和不劝离’。”王月说,有的夫妇,一看就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离婚是当下最理智的选择。
分析
离婚要双方一起跑两趟实际上有60天考虑时间
“必须等30天吗?”“今天登记完,我们30天后必须再来一次吗?”
自“离婚冷静期”实行以来,在离婚登记窗口,这是两个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
1月上旬,新规实行不久,有一对夫妻上午就来到了金水区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登记处惯例,工作日上午办理结婚业务,下午办理离婚业务,这对夫妻便一直等到下午。
据婚姻社工张建云回忆,当工作人员询问二人对离婚协议的意见时,女方突然崩溃,“他挣多少钱,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图他对我好,他现在怎么变成了这样?”面对女方的爆发,男方显得不知所措。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但张建云认为,离婚这件事儿,也是有共性的。
“年轻人容易冲动离婚,因为混淆了恋爱和结婚两种状态。”结合工作经历,张建云分析,当年轻人进入婚姻后,“鲜花红酒小浪漫”少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多了,再加上家庭责任、经济需求等问题的叠加,夫妻二人开始产生冲突和分歧,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不满逐渐演变为指责和抱怨,最终两人关系破裂,决定离婚。
“离婚冷静期”有30天,之后还有30天再次确认的时间,“离婚冷静期”实行后,一对夫妻选择“分道扬镳”前,实际上有60天考虑时间。在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60天,给我们的调解工作留足了时间。”作为婚姻社工,张建云认为,许多不良情绪需要冷却,“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会跟踪调解,帮助冲动离婚的夫妻双方思考清楚,减少冲动离婚,是‘离婚冷静期’的最大意义。”
这一离婚新规,虽然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但刨除元旦3天小长假,郑州从1月4日才正式开始办理此项业务。也就是说,截至2月3日,30天“离婚冷静期”仍未度过,郑州2021年尚未颁出一张离婚证。
影响
这个登记处1月申请离婚人数环比降了近2/3
近日,“广州2月离婚名额已全部约满”的消息冲上热搜,有网友不禁感慨:这年头好房子要抢、好学位要抢,竟然连离婚名额也要抢!
那么,郑州离婚需要“抢名额”吗?目前申请离婚的情况如何?
据郑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郑州办理离婚不需要抢名额,各婚姻登记处实行“提前预约+现场轮候”的办理形式,“目前,全市整体预约数据还没有统计过,但我了解到,没有出现预约爆满无法办理的情况”。
不过,梳理相关数据,河南商报记者发现,“离婚冷静期”对郑州市民的影响,还是非常明显的。
以郑东新区婚姻登记处为例,去年12月,共有306对夫妻办理离婚业务;今年1月,这一数字下降了近2/3,只有120对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尤其是去年最后一周,办离婚业务的有100多对。”该登记处工作人员解释,为了避开“离婚冷静期”新规,大家赶在去年年底“扎堆离婚”。金水区、二七区等婚姻登记处,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实行后,离婚业务明显“遇冷”。
对此,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也深有感触:“来找我电话和面谈咨询离婚的人多了,而且我发现,离婚新规实行以来,现在夫妻选择离婚的时候,只要一方稍微不同意,另一方就不再协商了,大多直接起诉,节约解决问题的成本。”
作者:郑超
来源: 河南商报